既没有跟谁关系密切,也不花天酒地,连一点传闻都闹不出来。听上去是个不错的男人,但关键在于——沈晏文二十八了。
二十八岁还这么守身如玉,不是有致命缺陷就是变态。大家都这么想。
这个大家也包括谭少琛,他以前听说的时候,就觉得沈晏文肯定不举,要么就是有暴力倾向,或者喜欢玩变态的PLAY。不然就凭沈家的势头,多少人会上赶着贴上去?就算他长得像癞蛤蟆,那闭上眼岔开腿,换来的就是大把大把的钞票。
谭少琛不相信圈子里外就没一个人觊觎沈晏文的钱。沈晏文一定有毛病。
“这个真的不行,白姨……”谭少琛道,“我怎么可能嫁给一个男的,我不嫁;肯定还有别的办法……”
“你好大的胆子!”他的话未说完,沉默寡言的谭总忽地发难,“你以为是来问你意见的?这是决定!你既然是谭家的人,就得为谭家做出点贡献。”
大哥就在这时轻飘飘地搭腔:“是啊少琛,你可别忘了,当初你半死不活的母亲带着你过来的时候,你那副样子。”
“不是母亲好心替你找医生,替你做手术,你现在可还是个残废呢。”二哥跟着道。
“瞧你们说的,一家人还记什么恩情。”白苏珑拢了拢耳边的碎发,笑容明艳动人,“但是该报恩还得报,少琛,沈家也算是个好归宿,我们这都是为了你好。”
“我不嫁,别的事我都可以做,这个不行。”谭少琛不由地后退了两步,“我不喜欢男的,你让我嫁给一个男的……这太恶心了,我真的不行,爸……”
“嘭!”
谭总倏地一拍桌子,震得一大堂人都看向他:
“你嫁也得嫁,不嫁也得嫁;你就是死了,尸体也得抬到沈家去!”
——
夕阳渐沉,谭少琛勾着手腕一甩,将手里的飞盘甩了出来。
金毛犬乐呵呵地追过去,跳起来衔住,又屁颠屁颠地朝他跑过来。
院子周围,站了好几个黑衣保镖;从那句“不嫁也得嫁”甩出来后,整个谭家就被黑衣保镖占领了。其目的当然是为了他——怕他卷铺盖跑路。
他蹲下身,从金毛嘴里取下飞盘,索性抱着他揉了揉:“你真好啊,一天什么都不想,追个玩具也能开心得飞起。”
他还不如狗呢,一天到晚就没有开心的时候。
若是沈家的小丫头要嫁给他,就算没感情他也能同意;但换成他要嫁给一个男的,谭少琛心里的坎根本过不去。
“唉……”他叹着气望天,忽地想起他早亡的妈。
要是他身体好一点,他绝对不会呆在谭家受这些年的气。
他母亲体弱,连带着他也体弱,伤风感冒是常事,免疫力差到感冒三天就能发展成肺炎,就连骨头都比别人脆上许多,骨折过好几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