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章

他最擅长软磨硬泡,嘴唇在陆云商的肩头留下一个个轻吻,同时嘟哝着,“我就想看看,我没见过……”

陆云商在这件事上倒是很有原则,任程焕怎么温声软语,他的回答只有两个字:“不行。”

他试着推开程焕:“我还要去园区,你不要耽误我工作。”

工作这两个字对程焕来说,比陆云商的任何拒绝都管用,他心里聪明得很,陆云商对待自己亲近的人总能无限纵容,但工作面前,他得知道分寸。

不甘心就这样空手而归,他“降低”要求,“那我不看了,让我摸摸行吗?我就想知道衬衫夹长什么样子,我听说过,没看过。”

陆云商横眼看他,就像在说,鬼信你的话。

可是他的午休时间并不长,刚才一直拒绝程焕也觉得过意不去,只是摸一摸的话……至少不需要他在外面脱掉裤子不是吗。

说句粗俗的,他们都互相摸过更私密的东西,还在意这个做什么。

就算做好了心理准备,他还是羞于表达,自己默默地抓住程焕的手,带到裤腰处。

他不敢直视程焕,但他听得见程焕瞬间错拍的呼吸,也感受得到腰间骤然收紧的手指。

这确实是很出格的行为,可要说他心里没有一点喜欢,是说谎。

他在上一段感情里一度被摧毁自信自我怀疑,看到比辛腾优秀百倍的程焕,对自己的身体如此热衷,让他心里有些高兴。

谁收到认可会不高兴呢?虽然是性吸引力上的认可。

他不是穿定制西装的富豪,但身上的西装也是裁剪得体,恰到好处能包裹大腿的布料,贸然伸了一只手进去,不论是视觉上还是触觉上,都很明显。

隔着裤子描摹衬衫夹的指尖,现在正直接在他皮肤上描摹他的腿肉,狡猾的手指一直游走在衬衫夹的边缘,若即若离的点燃他的皮肤。

他抓着程焕的衣袖,程焕吻在他的耳周,他就知道,程焕才不会只是“摸一摸”。

他知道,但他默许了。

他这边还有精力感慨,程焕却是要被这一点甜头溺毙了,他的思考能力已经被陆云商皮肤的温度烧成灰烬。

人们总怕失去理智,总怕感性占上风,程焕也不例外。

但在陆云商身上,他很享受这种冲昏脑袋的东西,或许从见到陆云商的第一眼起,他积攒的爱都是留给陆云商的。

他可以忍受无名无分,忍受陆云商忘不了前任,忍受陆云商把自己当过渡也好、当工具也罢。哪怕陆云商对他呼来喝去毫不珍惜,他都能接受良好。

一股脑送出全部的人,还有什么理智。

可惜了,这种极限的感觉没能让他体会个过瘾,他的人生总是被泼冷水。

一如他回国后发现陆云商挑了个垃圾当男朋友,他从车子后反镜里看到了那个垃圾也来到了停车场。

然后,他和那个垃圾对上了眼神。

第68章 “程焕,我们接过吻吗?”

程焕这个昏了头的人都能看见辛腾,更遑论坐得端正的陆云商了。

陆云商偏头看了程焕一眼。

他视线里的程焕呼吸粗重,手里的动作也被迫停下,眼瞳包裹的欲望里,也多了几分抱歉和胆怯。

这份眼神投来的含义,他懂的,刚才他连连拒绝的原因就是怕被路人看见,而程焕信誓旦旦说不会有人经过,一直拉扯着他的理智和欲望。

现在真的有人经过了,还是熟人,程焕自然感到抱歉。

至于胆怯,不是胆怯被辛腾看见,而是怕他生气。

有时候他感觉程焕真的很像一只小狗,任性调皮,但你总会觉得他可爱无害,因而无限地包容他小小的错误和过界。